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12 | 有效期至: | 2026-4-12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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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7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蚜虫 | 2-2.5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建议在黄瓜蚜虫盛发出初期及虫口密度较高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0-15天。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喷雾要均匀彻底,尤其是叶片背面。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是水分散粒剂,崩解性好,易溶解吸收,有渗透性。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施药期间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桑蚕养殖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6.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