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氧磺隆登记证PD20210423-哈尔滨理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0423 首次批准日期: 2021-3-30 有效期至: 2026-3-29
农药名称: 乙氧磺隆 毒性: 低毒

除草剂乙氧磺隆登记证PD20210423-哈尔滨理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哈尔滨理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氧磺隆 ethoxysulfuron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5-3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10~20天,杂草2~4叶期施药。亩用药量兑水10~30公斤,对全田均匀茎叶喷雾处理。2、施药前将水排干,使杂草暴露,施药后1天灌水入田,恢复正常管理。 3、本品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防除水稻田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的内吸选择性茎叶除草剂,可防除鸭舌草、萤蔺、慈姑、雨久花、狼巴草、泽泻、异型莎草、鳢肠、草龙、丁香蓼、尖瓣花、陌上菜、节节菜等稻田大多数莎草和阔叶杂草,该药对萤蔺、丁香蓼、慈姑、异型莎草等有很高的防效。具有施药期宽、使用方便、持效期较长和安全性好等特点。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戴口罩、眼镜、手套,穿长袖衣、裤和靴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池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帮助,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暴露的皮肤,并清洗污染的衣物。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配药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佩戴眼镜,如果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果佩戴隐形眼镜,请立即摘掉。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粮食、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2.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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