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104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3-30 | 有效期至: | 2026-3-29 |
农药名称: | 氧氟·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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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7%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00-2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选择温度较高的晴天,光照较强时,每亩兑水30-50千克,均匀喷雾。2.在杂草生长后期和在气温较低时,应使用推荐剂量的高量。3.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乙氧氟草醚复配剂,一般杂草受药后7-15天枯黄而死。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草有很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失去活性,配置药液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勿使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防止发生药害。5.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6.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食具、饲料、种子、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