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3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4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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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12-16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 | 绿霉病 | 300-450倍液 | 浸果 |
柑橘 | 青霉病 | 300-450倍液 | 浸果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浸果前务必将药剂搅拌均匀,浸果1分钟后捞起晾干。2、本品用于柑桔采后处理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批果实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保鲜剂,水溶性好,对柑桔果实采后易引起果实腐烂的青、绿霉病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不要与强酸强碱类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