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4 | 有效期至: | 2026-3-24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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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期: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叶面喷雾。2、施药时不要求有田水,在露水干后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两种杀菌剂组合而成,药剂可被植物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破坏真菌细胞膜的生理作用,最终导致真菌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务必穿好防护服,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不得吸烟、食东西,药后用清水或肥皂水洗净裸露皮肤。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强酸或强碱性农药等物质相混用。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5天。5、建议与其他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乏力、头昏、恶心、呕吐皮肤红肿等。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乾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