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2 | 有效期至: | 2026-3-2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2-15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66-11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使用本品应掌握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盛期兑水均匀透彻喷雾。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晴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硫逐磷酯类杀虫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施药后能有效控制害虫的发生与发展,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本品对烟草比较敏感,不宜使用,在烟草周边作物使用时应注意飘移到该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对蜜蜂、蚕、鱼毒性较高,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虾的稻田禁止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头晕、痉挛、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