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2 | 有效期至: | 2026-3-22 |
农药名称: | 辛菌胺醋酸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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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6% | ||
备注: | 辛菌胺醋酸盐含量:1.8%。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菌胺 | 暂无 | 1.2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枯萎病 | 72-108倍液 | 喷雾 |
水稻 | 条纹叶枯病 | / | 喷雾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防治棉花枯萎病时, 于发病初期开始施药最佳,连续喷药3次,每次施药间隔10天。 |
产品性能 | |||
辛菌胺醋酸相连是甘氨酸类杀菌剂,通过破坏各类病原体的细胞膜、凝固蛋白、阻止呼吸和酵素活动等方式达到杀菌(病毒)。该药具有一定的内吸和透作用,使病菌酶系统变性。高效治疗和预防作用病害。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使用间隔期为14天。每个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沉淀不影响药效,用时请摇匀,勿入口。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切勿在施药时吸烟饮食,施药后洗净手脸。4、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农药的使用。5、施药器械的清洗剂残留药剂的处理应避免污染到水源和池塘,使用后的废旧容器不可随意丢弃。6、哺乳期妇女和孕妇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未见中毒报道。如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若药剂误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一旦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并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药品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外。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饲料同运同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