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3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3-22 | 有效期至: | 2026-3-22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高安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苦参碱 | matrine | 0.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菜青虫 | 100-1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掌握在菜青虫1-3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防治,按每亩兑水40-60千克均匀透彻喷雾。2、早晚温度稍低时喷施效果较好。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拒食、麻醉和抑制害虫生长繁殖的作用机理,害虫接触药剂后,神经中枢即被麻痹,从而使虫体蛋白质凝固,堵死虫体气孔,使虫体窒息死亡,能够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2、作物收获前5天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稀释液最好一次用完;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呕吐、出汗、有腹泻。如溅及眼睛和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在避光、阴凉、通风处,严禁阳光曝晒,避免火源;不得与粮食、种子、饲料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