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60027-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60027 首次批准日期: 2016-3-16 有效期至: 2026-3-1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08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3.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电热蚊香液。4.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45毫升/瓶),360小时(34毫升/瓶)。配合电热液体蚊香器,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或有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人员或火源。防止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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