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3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6 | 有效期至: | 2026-2-26 |
农药名称: | 硝磺草酮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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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格力斯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硝磺草酮 | mesotrion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禾本科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为取得好的防治效果,请尽量较早用药。2.防治玉米田杂草,按推荐用量,于玉米3-5叶期,禾本科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40-50千克均匀茎叶喷雾;3.高温、干旱季节应选择傍晚用药。干旱条件下,灌水或降雨后施药有利于药效发挥。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玉米田选择性除草剂,通过破坏杂草光合作用,使杂草死亡,具有杀草谱宽、见效速度快、适用时期宽,对玉米安全等特点,可有效防除玉米田稗草、狗尾草、马唐、苍耳、苘麻、藜、苋、蓼、龙葵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只用1次。2.施药时,请避免药液雾滴漂移至邻近豆类、蔬菜等敏感作物上,以防药害发生。3.请勿将本品与任何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间隔7天内使用。4.与其他作物套种、间作、混作的玉米田,不能使用本品。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剂或肥料混合使用,如有必要,请先试验后使用。6.使用本品的玉米田,后茬种植小麦需间隔3个月以上,后茬种植马铃薯、花生、棉花、向日葵、大豆需间隔8个月以上。如种植豆类、烟草、甜菜、苜蓿、油菜、蔬菜、瓜类需先做试验,无问题后方可种植。一年两熟地区,后茬不得种植豆类和油菜。7.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8. 配药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靴子,戴防护镜、胶皮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9.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应立即转移到通风处;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治疗。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