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237 首次批准日期: 2016-2-24 有效期至: 2026-2-24
农药名称: 噻虫·吡蚜酮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升联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蚜酮 pymetrozine 12.5%
噻虫嗪 thiamethoxam 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小麦 蚜虫 6-1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3-6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在水稻上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小麦上使用后至少应间隔30天才能收割。一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2、使用时期:水稻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水稻分蘖期;小麦生长期,小麦蚜虫发生初盛期。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内吸性杀虫剂噻虫嗪和具有内吸、触杀等作用的非杀生性杀虫剂吡蚜酮混配而成的微毒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勿用浊水稀释,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产生。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禁止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期使用。6、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