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163 首次批准日期: 2011-2-11 有效期至: 2026-2-11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为: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园 杂草 250-5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株高10-20厘米时,用水量30-40升/亩。采用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法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苹果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3、宜在温暖晴天使用,有利于药效发挥。大风天或预计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醉丙酮基莽草酸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酸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到植物死亡。能有效防除苹果园杂草。
注意事项
(1)应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贮藏和使用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田。(3)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援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4)施药时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口罩、穿长袖衣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7)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等。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原包装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水源和火源存放,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