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1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2-11 | 有效期至: | 2026-2-11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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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阔叶杂草 | 5-10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移栽水稻插秧后5-7天混细土均匀措施。 2、施药后保持3-5厘米,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但不能排水。3、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然后完全枯死。对阔叶杂草防治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
1、该药活性高,用药量低,施用 药量应准确。 2、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阔叶等田。3、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勿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只要不大量摄入,不可能有全身毒性。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 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