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90109-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6-1-31 | |
农药名称: | 乐果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拜特耳(辽宁)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大连诺斯曼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乐果 | dimethoate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500-2000克/亩 | 喷粉 |
棉花 | 螨 | 1500-2000克/亩 | 喷粉 |
烟草 | 蚜虫 | 1500-2000克/亩 | 喷粉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鳞翅目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螨、蚜虫发生初期至高峰期,注意喷粉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2、本品对啤酒花、菊科植物 、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在害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的氧乐果,为乙酰胆 碱酯酶抑制剂,阻碍神经传导而致昆虫死亡。可用于防治苹果树和柑桔树上的鳞翅目幼虫、螨、蚜虫;棉花、蔬菜作物上的螨、蚜虫;烟草作物上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四季豆安全间隔期为3天,豇豆、烟草安全间隔期为5天;青菜、苹果树安全间隔期为7天;白菜安全间隔期为10天;柑桔树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对啤酒花、菊科植物 、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 ,对稀释倍数在1500倍以下乳剂敏感,使用时要先作药害试验,再确定使用 浓度。3、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面具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更换衣服。 |
中毒急救措施 | |||
属神经毒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