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1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8 | 有效期至: | 2026-1-28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8% |
辛硫磷 | phoxim | 1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5716333.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