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辛硫·灭多威登记证PD20110128-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012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28 有效期至: 2026-1-28
农药名称: 辛硫·灭多威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辛硫·灭多威登记证PD20110128-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灭多威 methomyl 8%
辛硫磷 phoxim 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渗透传导作用,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5716333.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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