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60074-江苏谷顺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60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28 有效期至: 2026-1-28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60074-江苏谷顺农化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谷顺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60-8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盛期进行施药,当棉田内二代棉铃虫卵急增期的第三天开始喷用本品。2、施药时间应选择在上午10点以前或下午4时以后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会降雨,请勿施药。3、喷雾要均匀周到,注意叶片背面也要喷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7天后形成第二次杀虫高峰。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本品后的棉花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即安全间隔期为14天。2、本品对蜜蜂、鸟类、鱼、家蚕、水蚤、藻类及赤眼蜂等生物有较高风险。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桑园及蚕室附近、(周围)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河塘等水源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3、使用本品应采用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袖、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品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7、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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