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600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27 | 有效期至: | 2026-1-27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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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施药,间隔7-12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不杀死病菌孢子,主要通过强烈抑制稻瘟病菌孢子附着胞中黑色素的合成, 导致病菌穿透和侵入水稻体内的能力丧失,从而保护水稻免受稻瘟病菌侵染危害。按登记剂量使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宜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相混用。3.本品对鱼类、水蚤类、家蚕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