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2100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3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3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7-02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氟甲醚菊酯 | dimefluthrin | 0.6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拧开瓶盖。将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器内。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即可。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离人体不超过2米为宜。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本公司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适用于15㎡以下的房间,大于此面积,建议同时使用2套以上本产品。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无香配方,温和不刺激,芯棒不易堵塞,确保电热蚊香液药效稳定发挥。本品有三种规格:2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00小时; 3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60小时; 4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80小时。 |
注意事项 | |||
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 使用过程中请勿接触电蚊香加热器的加热元件。 使用时请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时请勿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并注意适当通风。对鱼、蚕有毒,蚕房及其附近禁用。仅限室内使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误服或吸入不适,应及时就医并出示本包装。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保持液瓶竖直向上。勿让阳光直接照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