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92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5-12-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3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适宜害虫卵孵化盛期或幼虫发生初盛期兑水均匀喷雾,根据虫情发生情况,可连续喷药2-3次。2、本品对烟草有害,施药时不要飘移到烟草上。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不可进入。4、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广谱性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3、对蚕、鱼和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鱼塘及蚕室、桑园附近禁用。4、配药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药械的清洗及废水、废液不得污染水源、池塘,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包装物要妥善处理。5、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挪作他用。7、鸟类保护区禁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立即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以上;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 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2、中毒症状:误服中毒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 、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3、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必要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 8777990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贮运过程中运输时严禁与食物、饲料、种子及生活用品混放混运。3、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雨淋、暴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