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22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23 | 有效期至: | 2025-12-23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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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小菜蛾 | 7-14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效果更佳,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或预计一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低毒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并具有触杀作用,防治小菜蛾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甘蓝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到呕吐。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