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6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19 | 有效期至: | 2025-12-19 |
农药名称: | 唑嘧磺草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唑嘧磺草胺 | flumetsulam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4-5克/亩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唑嘧磺草胺属三唑并嘧啶磺酰胺类,是典型的乙酰乳酸合成酶抑制剂。通过抑制支链氨基酸的合成使蛋白质合成受阻,植物停止生长。残效期长、杀草谱广,土壤、茎叶处理均可,用于防除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喷雾前检查喷雾器,确保喷雾器械无渗漏现象。3.施药后7天内,不要在施药区放牧、割草。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排入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不要在刮风时施药,避免药物漂移到作物上或临近地块。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催吐、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