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6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19 | 有效期至: | 2025-12-19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盛发初期施药, 对棉花全株进行均匀喷雾,使叶片正、反面均匀着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渗透作用,毒性低。主要作用机理为通过对昆虫突触受体的神经阻断作用,使昆虫麻痹死亡。对防治棉花的蚜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施药间隔为7天,安全间隔期为21天。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严禁吸烟和饮食。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使用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裸露的身体部位以及药剂污染的衣物等。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到空气清新处。若不慎误服,请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