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52612-河北省邯郸市建华植物农药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612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17 有效期至: 2025-12-17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52612-河北省邯郸市建华植物农药厂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省邯郸市建华植物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8-1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 施药时要求叶片正反面及中心均匀喷雾。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 产品在甘蓝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的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主要用于甘蓝小菜蛾的防治。
注意事项
1. 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 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等陆生生物、鱼类等水生生物高毒,对天敌风险高,桑园 附近和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眼睛的防护。避免将药剂溅入眼中或吸入药雾,避免药剂接触皮肤,以免皮肤吸收中毒。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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