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4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17 | 有效期至: | 2025-12-17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6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12-16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盛发期用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
1.一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配药及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随意丢弃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昏迷病者,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