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90109-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5-12-14 | |
农药名称: | 乐果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葫芦岛市鹏翔农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乐果 | dimethoate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1500-2000克/亩 | 喷粉 |
棉花 | 螨 | 1500-2000克/亩 | 喷粉 |
烟草 | 蚜虫 | 1500-2000克/亩 | 喷粉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用于作物虫害盛发期施药,注意喷粉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天。2、本品对杏、梅、无花果、高梁中的部分品种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本品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系有机磷农药。具有内吸、触杀及胃毒作用。作用于抑制害虫胆碱酯酶,可杀死柑桔上的叶螨、蚜虫;苹果上的蚜虫;蔬菜上的粉虱子、蚜虫;棉花上的棉蛉虫、棉蚜;烟草上的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蔬菜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水果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0天;在粮食作物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4次。2、本品对杏、梅、无花果、高梁中的部分品种易产生药害。3、有风天施用应防止药粉飘散,危害蜜源水体环境。4、本品不可同碱性农药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避免吸入药粉。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盗汗、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阴凉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中毒病人应就医,医生诊断后,可用阿托品、解磷定或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阴凉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于食品,饮料,饮料等同贮同运。包装物及施药器具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