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5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擎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属于生物农药,具有好的生态选择性,作用迅速,渗透力较强,具有触杀作物用,对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均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高毒、剧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如发现中毒,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救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下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中应注意密封干燥保存。在运输过程中,小心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