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56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唑醚·代森联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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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6-01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备注: | 2022年06月01日,增加青花菜霜霉病、芥蓝霜霉病。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唑醚菌酯 | pyraclostrobin | 5% |
代森联 | metiram | 5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芥蓝 | 霜霉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青花菜 | 霜霉病 | 50-60克/亩 | 喷雾 |
黄瓜 | 霜霉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须按标签说明使用。2.每亩按照批准登记的制剂量,兑水45—80公升,稀释后使用。3.发病轻或作为预防处理时使用批准登记低剂量;发病重或作为治疗处理时使用批准登记高剂量。4.黄瓜:在霜霉病发病前或初期用药,间隔7—14天连续施药,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2天。苹果树:第一次施药应在苹果树谢花后7—10天进行,以后间隔10—15天连续施药3次,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14天。青花菜:于霜霉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芥蓝:于霜霉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青花菜、芥蓝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
产品性能 | |||
为吡唑醚菌酯和代森联的混配杀菌剂,早期使用可阻止病菌侵入。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3.药剂应现混现兑,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4.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药液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2.不慎药液接触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3.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医生使用:对症治疗(去除污物,注意生命体征),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远离家畜、食品和饲料,放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储存。2.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并贮存在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