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5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氟啶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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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质量浓度为500克/升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啶胺 | fluazinam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马铃薯 | 晚疫病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在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用,均匀喷雾。2. 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杀菌剂轮换使用,防止出现抗药性。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氟啶胺是一种强有力的解偶联剂,破坏氧化磷酸化,推测是分子中的氨基集团的质子化和质子化作用引起的。其作用机理与特点为线粒体氧化磷酸化解偶联剂。通过抑制孢予萌发、菌丝突破、生长和孢子形成而抑制所有阶段的感染过程。本品对马铃薯晚疫病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马铃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可恢复,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