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5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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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在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效果最佳,注意重点对叶片背面的喷雾,且喷雾要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烟碱亚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作用于胆碱能受体,对昆虫神经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棉花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 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鸟、鱼、蚯蚓、水蚤等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使用本品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