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扑·乙登记证PD20152471-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71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4 有效期至: 2025-12-4
农药名称: 扑·乙 毒性: 低毒

除草剂扑·乙登记证PD20152471-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39%
扑草净 prometryn 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花生田 一年生杂草 175-20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用水量40-60升/亩。2、施药时应均匀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前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土块及植物残渣。
产品性能
本品为扑草净和乙草胺的复配制剂,属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在播后苗前使用,对花生田一年生杂草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产品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做杂草茎叶处理。3、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保持适当的土壤水分有利于药效的发挥。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该药敏感。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7. 本品对鱼类有毒,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瓶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不慎吸入,立即停止工作,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用肥皂清水冲洗干净。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请勿引吐,立即携标签就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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