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隆登记证PD20152428-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2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8 有效期至: 2025-10-28
农药名称: 噻苯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噻苯隆 thidiazuron 8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脱叶 25-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当棉桃开裂70%(气温在14-22℃),每亩用本品20-25克,兑水30-40公斤全株喷雾,10天开始落叶,吐絮增加,15天达到高峰。配药时,先将本品用清水在小杯内充分溶解后,再倒入已盛水半满的喷雾器药桶中,加足水,充分搅拌,搅拌均匀即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切勿施药。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棉花种植上作落叶剂使用。被棉株叶片吸收后,可及早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机械收棉花并可使棉花收获提前10天左右。
注意事项
1、本品是一种接触型脱叶剂,因此施药时应注意对棉花植株各部位的叶片均匀喷雾,使植株各部分叶片充分着药,以达到预期的脱叶效果。2、准确称量加水少量搅拌配成母液倒入少量稀释液中摇匀,再加足量水搅拌均匀后喷雾。 3、施药时不宜早于棉桃开裂60%,以免影响产量和质量;4、注意施药期间的气温变化,用药后3-5天内日最低气温不低于12℃,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一定要避开强降温期。施药后两天内降 雨会影响药效。5、施药时注意药液不要飘移到其它的农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开花植物花期禁用。6、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打闹。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剩余的药液和清洗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药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2、急救治疗:无特殊解毒剂。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如误食,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混放,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且加锁。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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