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00963 首次批准日期: 2020-10-28 有效期至: 2025-10-27
农药名称: 草铵·草甘膦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溶液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军丰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6%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200-4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杂草生长旺期用药,用药方法为喷雾,用水量为450升/公顷。 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雾,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铵膦和草甘膦铵盐混配的非传导性灭生性除草剂,除草谱广,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的防除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应用清水稀释,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对藻类中毒,使用时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桑园、蚕室附近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中毒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