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2009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期至: | 2025-10-27 |
农药名称: | 丙环唑·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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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20%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1-2次,间隔7~10天,喷雾要注意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丙环唑和稻瘟灵两种杀菌剂混配而成的,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可以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对水稻稻瘟病等病害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2、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5、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该产品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中毒急救措施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暗、低温、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水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