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氟啶胺登记证PD20152407-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5 有效期至: 2025-10-25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7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啶胺 fluazinam 5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辣椒 疫病 25-34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亩用药量兑水30-40升对辣椒整株均匀喷雾,每隔7天用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2、使用前,摇匀本品,药液配成后,请立即使用。3、本品在辣椒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用于防治辣椒疫病。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3.对瓜类作物有药害,瓜田禁止使用,施药时注意不要将药液飞散到瓜田。4.不要随意与肥料、其他农药等混用。如果必需和其他产品混用,务必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5.施药时,要穿戴作业服,施药后注意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作业服。 6.有过敏病史者,应禁止施药及禁止进入施药地。 7.不宜在温室使用本药剂。8.本药剂对鱼及水生动物有毒,应避免将药液飞散、流入鱼塘、河流及湖泊,不得在以上水域清洗喷药工具。 9.孕妇及儿童禁止接触该药剂。10.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管;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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