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PD20152408-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40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5 有效期至: 2025-10-25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烯啶虫胺登记证PD20152408-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剂型: 可溶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6-8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亩用制剂6-8克, 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均匀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2~3厘米水层3~5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新型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很好的内吸和渗透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按《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施药,使用时切勿吸烟和饮食,佩戴防护罩(至少佩戴眼镜)、橡胶手套等,防止刺激眼睛、皮肤,避免口鼻吸入。3.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是相对较安全的。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5.用过的包装物、容器等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不要使用中和剂。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不慎吸入,应将吸入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充分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止日晒、淋雨,注意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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