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29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1 有效期至: 2025-10-21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烟嘧磺隆 nicosulfuron 4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玉米田 一年生杂草 60-1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玉米2-5叶期,杂草发生初期使用,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玉米2叶期前及6叶期以后,不宜使用。3.本品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不同玉米品种对本品的敏感性不同,勿用于甜玉米、爆裂玉米、糯玉米、制种玉米田和自交系玉米田。4.本品每季只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狗尾草等禾本科杂草及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具体等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不要和有机磷农药混用或前后7天内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3.遇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4.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5.套种的玉米或阔叶作物间作田,不宜使用本品。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10.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11.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