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2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0-19 | 有效期至: | 2025-10-19 |
农药名称: | 烯啶·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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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60%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8-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吡蚜酮属新型吡啶类杀虫剂,对同翅目害虫有特效,通过使其停止取食而起杀虫作用。两者混配,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