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19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9-25 | 有效期至: | 2025-9-25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67.5-101.2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进行第一次施药,间隔7天进行第二次施药,共施药两次为宜。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良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能渗透到作物体内,诱杀隐藏在叶内和作物体内害虫。对水稻的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推荐剂量范围内使用,对作物及周围非靶标生物无不良影响。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处,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中毒急救:【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