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52226-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226 首次批准日期: 2015-9-23 有效期至: 2025-9-23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52226-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宜兴市宜州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2-1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或1-2龄低龄幼虫期施药,亩用制剂兑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系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作用机理是增强神经递质如谷氨酸盐和γ-氨基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氯离子进入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幼虫在接触药剂后很快停止取食,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击倒。对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施药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球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送医院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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