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05 首次批准日期: 2015-9-22 有效期至: 2025-9-22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二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33%。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百合田 杂草 150-2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非耕地 杂草 375-5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 品适宜于非耕地和百合田块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施药时避免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在百合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等。过敏者禁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属低毒,一般在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3.本品施药时尽量远离作物,防止药液漂移到周围其他作物上产生药害。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上呼吸道有轻微刺激作用。如药液不慎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