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登记证PD20152112-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2112 首次批准日期: 2015-9-22 有效期至: 2025-9-22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溶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5.7%。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6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88-265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4-6叶期5-15厘米高。2、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减低。施用后6小时下雨不影响药效。
产品性能
草甘膦畏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有机磷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草甘膦以内吸传 导性强而著称,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 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一 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其它药剂混用。 2、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 以免降低药效。 3、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4、施用本品后3天内勿放牧和翻地。 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送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