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521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22 | 有效期至: | 2025-9-22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镇江建苏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5.7%。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88-265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4-6叶期5-15厘米高。2、选无风、湿润的晴天施用,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用,以免药效减低。施用后6小时下雨不影响药效。 |
产品性能 | |||
草甘膦畏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有机磷类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草甘膦以内吸传 导性强而著称,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 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一 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其它药剂混用。 2、本品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 以免降低药效。 3、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4、施用本品后3天内勿放牧和翻地。 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送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